呼和浩特市委编办立足本职工作,从职能、编制、渠道和制度上进行保障,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化、法治化、智能化,焕发基层新活力。
再厘职能,简化清单数量,基层职能一目了然。从定责、厘责、准责三个方面,解决乡镇街道职责不清、主体配合责任不明、被随意下放事务三大问题,将基层自身和上级职能部门职责进行划分,从制度上予以保证,从源头上防止职能部门随意给基层下放行政事务。为深化减负效果,在“两清单”基础上,再次优化清单内容,梳理职责事项,做到两张清单合二为一,职责事项清理合并,叠加基层治理效果。
下沉编制,提升人员层次,基层综治不断强化。为不断强化三环路内中心城区基层治理能力、充实基层工作力量,结合乡镇街道实际,由市本级下沉378名编制到市四区街道、土默特左旗金川区域用于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,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,为首府城市管理蓄力。
打通渠道,平衡乡街编制,基层力量均衡发展。将街道行政编制从旗县区行政编制总量中分离出来,与乡镇使用的行政编制统一管理、统一使用;指导建立乡镇街道编制“周转池”,明确使用条件,建立周转编制评估机制和专门台账,实行动态管理,确保专编专用,充分发挥有限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,着力破解“空编未用”和“无编可用”并存的结构性矛盾,切实做好乡镇街道编制资源统筹调整工作,推进乡镇街道编制资源分布均衡。
重定制度,强化话语权利,基层统领提质增效。制定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表述、内容及样表,对已出台的职责准入制度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,对旗县区职责准入事项的合理性、协同性、配套性,以及工作机制、流程等提出具体要求,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定位,厘清县乡职责关系,切实防止职能部门以“属地管理”名义随意下放行政事务。